聽力障礙兒童是指在嬰幼兒期因先天因素或在幼兒期因后天因素所導致的聽力下降,且經治療不能恢復正常聽力的個體。
我們都了解,聽覺的主要功能是聽清楚并聽懂言語,進而學會用言語表達意愿,達到溝通、交流和學習的目的。在正常的情況下,嬰兒出生后,受到聲信號的刺激,經過聽力系統傳至聽覺中樞,再傳至語言中樞,這種聯系經過無數次的反復積累和鞏固,才能較為有效地刺激大腦語言中樞使之完善。聽力檢查儀專家告訴大家一旦聽力受到損害,聽覺神經就無法得到經常性反復的有效刺激,長期缺乏有效的刺激將導致大腦皮層聽覺中樞和語言中樞發育遲滯。
另外,長期不使用會導致發音器官僵化和構音器官功能退化,使發聲過程中的呼吸掌握、嗓音言語聲的音調音強、共鳴腔的協調作用、抑揚頓挫韻律都受到極大的影響,很難保持正常的音色及韻律。
從語言治療學的觀點出發,獲得語言之前和獲得語言之后的聽力障礙對語言發育的影響完全不同,發生在獲得語言之前或語言發展階段的中度以上聽力障礙,會使獲得語言產生困難。因此在處置上,不僅需要聽力通道的有效補償,還要進行促進語言獲得的訓練;而獲得語言之后的聽力障礙處置僅僅是聽力的補償問題。
當然聽力障礙導致的語言問題還與聽力損失發生的年齡、言語康復開展情況、兒童智力發育情況、所處的語言環境、家庭教育和重視程度、日常交流的方式等有關系。聽障兒童的語言異常主要表現在聲音異常、構音異常、語言發育遲緩。